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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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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2 15:54:23 打印 字号: | |



关于组织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的通知

根据江苏法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将组织镇江地区书记员招录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具体为:

笔试时间:8:30-10:00 (考生8:10进入笔试考场签到)

机试时间:10:30-11:30(第一批次考生10:15进入机试考场签到)

     11:30-12:30(第二批次考生10:30进入教学楼308签到)

二、地点

镇江信息中等专业学校。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600号,润州交警大队右侧,乘坐5路、22路、23路、73路公交到信息中专站下。

三、参加对象

报考镇江中院、丹阳法院、扬中法院、京口法院、润州法院、经开区法院,且通过技能筛选的应聘人员(以招录法院通知为准),考场安排将现场张贴于考点处。

四、携带物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必备用品;

3.除亚伟、飞耀输入法可自备工具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携带个人键盘。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8日8:00至6月10日8:00登录江苏法院书记员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8:00开始进入考点,9:00后禁止进入考点,建议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3.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将个人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位置;

4.应聘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及准考证放置在座位左上角备查,并严格遵守《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附件1)。音频文件播放过程中,如因机器故障影响正常考试、并经现场确认可补考外,其他因个人操作等原因影响考试的,一律不安排补考;

5.应聘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6.考试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6月2日

 


附件1: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docx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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