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润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教育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始终,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中引导社会形成良善的道德。期间,涌现出不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社会公德、婚姻家庭、尊老爱幼、公序良俗等领域,将传递鲜明的社会主流价值导向,促使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
下面,就跟随小编就一起来看看2022年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吧。
代写论文未收到余款,诉至法院能否要回这笔钱?
【基本案情】
2020年以来,被告吴某某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原告樊某某布置写作任务,写作完成后,双方进行结算,并向原告支付报酬,但仍有部分报酬未支付。根据双方聊天记录以及原告提交的任务清单,原告完成的绝大部分为学术性论文。樊某某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酬金119371元。被告辩称,被告受雇于雇主,被告仅为派单员,不是适格主体,原告应当向雇主主张权利。原告的诉求为代写论文酬金,不受法律保护。原告提交的结算单、报酬明细均为单方制作,不能证明具体的报酬,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学术研究中,应当优化学术诚信环境,树立良好学风,禁止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禁止为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量粗制滥造、投机取巧,禁止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学术研究应当遵循学术道德和良好学风,严谨治学、诚实做人,秉持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原、被告之间的交易实质为代写论文并以金钱进行交易,严重破坏了学术诚信环境,违背了学术研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并助长粗制滥造、投机取巧、抄袭、代写等各种不良风气,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告因此获取的利益,法律不予保护,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
代写论文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违背善良风俗,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的行为,是不应当得到民法保护的民事权益。本案的裁判明确了违背民法典规定的第八条、第十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益不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的判决,打击了社会上存在的学术抄袭、造假的歪风邪气,对弘扬法治、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