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日上午,润州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仪式后还召开了司法责任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通报了员额法官制度运行以来的工作及办案情况。院方还特别对入额法官工作“量化考核”进行了“盘点”。
司法责任制改革2016年底全面落地。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润州法院坚持以案定额、按岗设员、动态调整,圆满完成了首批法官员额制改革任务。对入额法官的工作量量化考核也同步启动。结合全院法官人数及往年案件办理情况,该院规定院长承办案件每年不少于20件;副院长承办案件每年不少于48件;庭长、审委会委员主办案件每年不少于130件;其他员额法官承办案件每年不少于200件,并要求所有院庭长审理的案件除调解案件外必须自己阅卷、组织庭审、参与案件合议、拟写和签发裁判文书,不办串案、不由他人代办案件,更不得以书面审查、审批方式代替办案;该院还制定了与员额制办案相配套的考评机制,建立季度分析通报制度,每季度对院庭长、员额法官办案数量进行通报,完不成以上任务的,一律按程序退出员额。
据统计,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润州法院新收案件10530件,审结11691件,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为216件,其中所有院领导、正职庭长担任审判长、主审法官审执结案件数量3523件,占所结案件的30%。其中8位入额院长、副院长、专委共结案686件,10名庭长和1名执行局副局长共结案3222件;类型主要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职务犯罪等。院庭长办案同样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由立案庭根据各审判业务部门、审判团队的管辖案件分工,随机确定案件主审法官。
润州法院院长张子敏表示,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下一步将做好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规范化运作模式等工作。(谢勇 王蒙)
来源:2017年12月6日镇江日报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