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1111民监382号
吴容: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浙江锐拓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吴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1111民监38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