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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我省基层法院创新试点引关注 家事审判,生动演绎“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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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06 17:44:13 打印 字号: | |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大学党委书记袁寿其眼里,清官不仅能断家务事,而且断案效果还很好。而这,缘于家事法庭。

  为家务矛盾纠纷设立专门的法庭,这在我省是新鲜事。3日,记者看到了袁寿其代表为两会特意准备的4份建议,其中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的建议》,尤其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过去,涉及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均作为民事案件来审理。但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部署了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工作。我省随后在12家基层法院展开了江苏省家事审判工作改革试点。”袁寿其对记者解释。

  在获悉家事法庭试水的消息后,袁寿其特意到我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镇江市润州区法院调研。令他惊讶的是,2016年展开试点后,这家法院共受理了各类家事案件775件,审结658件,上诉率仅为1.6%,且无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67%的家事案件当事人经过德法感化,主动撤诉或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离婚案中调解和好的比例为25%,且当事人无一再次起诉离婚。

  记者请袁寿其代表拨通了润州区法院院长张子敏的电话,通过话筒另一端的介绍,家事法庭的“模样”也更为完整地浮出水面。

  “过去家庭矛盾的案件审理,处理刻板,是典型的公事公办。但家事审判庭成立后运转风格就不一样了,我们选配了以女性为主,有婚姻经历且熟悉家事审判业务、综合能力强的法官、法官助理、陪审员、书记员,另外由5名心理咨询师和25位来自基层妇联、社区的具有经验的家事调解员,一起组成家事审判团队。家事调解员上门调查,心理咨询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大对当事人的心理咨询服务。”张子敏说,审判法庭的环境也增加了不少“家”的元素,比如摆放泥娃娃,坐在圆桌边调解等,环境变温馨了,有助于修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润州区法院的家事法庭审判案件中,离婚案件最多,占60%。对离婚案件,法官们能劝和的尽量劝和。实在不能劝和的,通过调解,让双方和气分手,并对家中老人、孩子的相关权益理性考虑、稳妥安排。占比第二位的是继承案件,约20%,其中很多是拆迁“拆”出来的矛盾,少则几十万元,多的上百万元。家事法庭此时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并柔性调解,起到了良好的沟通和引导作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变更抚养关系等赡养方面的案件也占一定比例。而依托“启园”道德教育基地、“润苗工作室”等多种平台,进行德法兼施的教育引导,家事法庭强化了当事人的法律和道德观念,促进家事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袁寿其告诉记者,现在镇江已在全市推广家事法庭,该市7家基层法院中,已有5家法院设立了家事审判庭,对婚姻家庭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袁寿其认为,当前基层家事审判理念、方式和机制的创新富有成效,值得推广。但有些做法还需进行一些优化。比如,实行家事案件专业化集中管辖。形成不同于普通民事审判的家事审判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人民法院内部应当设立专司家事审判的庭室,在有条件的区实行家事纠纷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并逐步设立家事审判法院。还应建立更加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法庭、调解室、亲情教育室、心理疏导室等场所,建设更加专业化的审判队伍,并吸纳高素质的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人文科学方面的人才进入家事审判团队,与家事法官共同做好家事案件的调处工作。

  来源:2017年3月4日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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