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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十年磨一剑 终砺得“国优”——润州区人民法院“青少年维权岗”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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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15 17:28:02 打印 字号: | |

    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十年只是弹指一挥间,但对润州区人民法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来说,这十年,有泪水,有欢欣,有困惑,有坚定……

  2007年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9年3月,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2014年又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为“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在这十年中,从蹒跚学步到奔跑跳跃,润州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镇江市十佳普法新事(“启园”青少年道德教育基地)、镇江市青少年法制道德教育基地、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近日又光荣地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法治如水润幼苗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各有不同的特点,如何用他们能接受的方式,将抽象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行为模式,法治要如水,全面包容,点滴渗透。

  主动浇灌,法官变身园丁。每学期开学、放假前他们到辖区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日常中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设“下午四点半学校”“外来务工子女法制课堂”,与受助学生结对“社会妈妈”,赠送法制书籍……涉少法官往往身兼数职,挥洒汗水,忙并快乐着。

  “对涉少案件来说,断案判决并不难,难的是走进孩子的心里,使一颗颗萎靡的心重新滋润起来。”法官李鸿梅回忆起自己的第一次心理干预,她认为,法律引导和心理辅导是良方。

  17岁的问题少年小飞,父母离异,长期跟着年老体弱的奶奶生活。得不到家庭温暖的他,小小年纪混迹社会,通宵上网、打架滋事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在一次斗殴中,他手持板砖将对手砸成了轻伤。李鸿梅轻柔的语调,温和的态度令小飞面无表情的脸在半个小时后解冻,“我知道错了,我还有机会改吗?”

  成功的心理干预给了少审法官们极大的信心,在此后日子里,他们陆续对十余起涉少案件实施了心理干预。并根据成功经验迅速出台《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咨询制度》,根据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情感特点、动机特点和个性特点,逐步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心理流程和工作方法。3名法官自学心理学,并考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不仅如此,通过“七彩假日”法制夏令营、“我眼中的人民法院”开放日、“我是小法官”“我来断案”模拟庭审活动、“我和亲人聊法律”亲子互动等趣味性高、参与性强、融入性好的活动,青少年和法官面对面平等沟通交流。

  法治似星指方向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家庭因素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所在,家庭结构的崩溃和障碍是青少年问题产生的核心原因。“许多家长并不是不想管好孩子,但由于方法简单、粗暴,往往适得其反。我们的家长法制学堂,定期开展法制辅导、亲情伦理讲座、座谈交流。”涉少法官余波语气自豪,“家长们积极参与,都说找到了家庭教育的方向。”

  “在我工作的少年综合审判庭,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离婚案件占了绝大多数,但小琳纯真的脸庞和默默流泪的眼睛始终在我脑中徘徊不去。”少审法官朱盈在日记中有感而发。

  这是一起很普通的离婚案,女方第二次起诉了,男方仍坚持不同意离婚,说是为了让孩子有个健全的家庭,哪怕女方5年没回家,也不肯放手。朱盈邀请“社会志愿者”妇联干部孙海芬共同介入案件,使双方和平分手。

  “妈妈告诉我,她以后每年都会抽时间来看我,我想见到她。”对5年没有见到妈妈的小琳来说,这也许是一种安慰。

  尽量将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伤害降低和淡化,《润州法院婚姻案件涉青少年权益告知书》中这样写道:“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创伤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它的影响甚至会随着时间而增加。”告知书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并扩大范围至可能的利害关系人,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进行提醒。

  星光暗淡时容易迷失方向,该院建立涉青少年婚姻家事案件的回访制度和青少年长期心理疏导制度。案件审理中由主审法官作为心理疏导责任人,案件结束后办理移交手续,由社区作为第一疏导责任人,法官辅助疏导、定期回访。在审、执过程中建立评估报告制度,对案件中涉及的侵害青少年权益或履职缺失、家暴、虐待、遗弃等情况作出认定,制订预防方案,采取司法建议、各方联动等手段延伸审判职能,形成不易迷航的长效机制。

  法治若光亮明天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社会因素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部分,需要联合法院、关工委、妇联、团委、社区基层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呜……”随着火车的一声长鸣,轰隆隆的列车载着16岁的小林回湖北恩施老家。小林自小父亲车祸去世,母亲改嫁他乡,从此跟着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来镇江打工后,因生活窘迫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被判拘役两个月。

  为使小林出狱后不再走上歪路,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决定联合社会力量帮助小林,此举得到镇江民生频道和江苏律威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出狱当天,法官、记者、律师陪同小林寻找在镇江的亲友,但不是吃了闭门羹,就是电话无人接听。在法官的劝说下,小林愿意先返回老家再做打算。

  “法官姐姐,我在家找到新工作了,谢谢你们,我一定好好生活。”一个月后,法官助理谭燕接到了小林的电话。

  依托关工委,该院建立“青少年权益维护专家志愿者”,对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实行一对一、二对一、“一人一策”的帮教工作模式。多年来,该院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不到1%。

  与市、区妇联紧密配合,他们邀请妇联代表旁听庭审,积极担当“润语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志愿者,关心单亲家庭的儿童。捐资助学70余人,捐款2万多元,捐赠价值3万余元的学习用具,其中省级“青年文明号”——金山湖法庭长期定向资助的两名家庭困难中学生终圆大学梦。

  阳光雨露,滋润万物。针对残疾青少年这一特殊弱势群体,该院全省首创残疾人无障碍法庭,对涉残青少年开启绿色通道,提供司法救助。历年来办理涉残青少年案件3件,救助残疾青少年2名,给予司法救助基金2万元。

  “用心、用爱、用法治的力量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这是该院全力推进的“润苗”青少年维权岗品牌的核心理念。法院在依法妥善审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个案的同时,着眼于五大责任关联方——未成年人本人、家庭、社会、教育机构和相关执法机关,联动维权。曾长期分管涉少工作的该院副院长杨克勤表示,青少年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润苗”青少年维权岗品牌建设永远在路上!(王蒙)

  来源:2017年2月8日镇江日报12版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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