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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法院创新改革家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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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20 19:33:05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常文金 王 蒙)11月13日上午,镇江市中级法院联合润州区法院召开“镇江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猛,民四庭副庭长孟涛,润州法院金山湖法庭庭长余波出席了发布会,会议由镇江中院新闻处负责人孙彩萍主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吴猛表示,镇江法院积极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具体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明确家事案件受理范围和审理原则,形成了家事案件调解平台,实现家事案件审判和辅助团队专业化,还推出了“离婚证明书”制度、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创设冷静期等家事审判创新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据介绍,作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润州法院经过两年的试点工作,在提升家事审判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隐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多元化解家事纠纷、预防家事纠纷、扩大家事审判的社会影响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

  来源:2018年11月15日江苏法制报2版


 
责任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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