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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用真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润州法院立案庭 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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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18 20:52:59 打印 字号: | |

  润州法院立案庭30多名干警中,女干警占了三分之二以上,她们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她们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面对当事人;她们有着一股勇攀高峰、争创一流的精神……日前,润州法院立案庭获得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女干警们展现了新时期女性崭新的精神风貌和高尚品格,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巾帼风采。

  员额法官李鸿梅是团队中的“老大姐”。她告诉记者:“我们立案庭是很多案件的第一环节,直接面对当事人。”这里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速裁、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需要大家耐心接待、细心工作,有时候也需要工作技巧,最重要的,还是用真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一次,一位身患重病的老先生来到立案大厅,李鸿梅热情接待了他,了解到是其子已去世,住房保障部门要求退还其子承租的廉租房,但未解决相应的毛坯房装修费用问题,老人准备起诉住建部门,要求赔偿装修款。李鸿梅审查材料后,发现如果走诉讼程序,还要补充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委托手续等材料,之后还要进行价格评估,要花费时间和金钱。经过耐心沟通,李鸿梅建议老人到住建部门反映情况,再由法院协助他一起沟通。现场,老人满意离开,之后,在老人和立案庭的共同努力下,顺利解决问题。“我们庭女干警多,多做一点,既减轻了群众的讼累,也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李鸿梅说。

  为科学配置审判力量,立案庭组建了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专业化审判团队,何莉婷是一名迅速成长的法官助理。近期,何莉婷协助员额法官速裁了一批物业案件:“我们受理的相关案件,标的额大多在2000元左右,多为小额诉讼类案件。至于未交物业费的原因,大多数业主并非无支付能力,而是认为自己未享受到物业公司等值的服务,不愿交纳物业费,且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之间积怨已久。”

  如某品牌地产物业公司将业主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缴纳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被告杨某称自己并未享受到物业服务,并且由于自己是一层住户,物业公司在自家门口设置的垃圾桶已严重影响了个人生活,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自己不应该交纳物业费。对于在住户门口设置垃圾桶是否影响居民生活或者影响度的大小,物业和业主对此认识存在较大差异。承办法官通过到现场查看、走访等方式,经多次调解,物业公司同意移除垃圾桶,杨某愿意补交物业费,原告撤诉。

  “您好,这是润州法院司法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需要咨询?”电话中传出的温柔话语声来自立案庭朱倩。年轻活泼的她负责接听法院“12368”热线,平均每天要接到20多个咨询来电,都是当事人询问案件审理情况、谁是承办法官、办案流程、案件所需要材料、账户房产冻结情况。对于这些资讯,朱倩都要一一给予耐心回答。

  然而,由于立案庭位于一线,常常会遇到一些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申请执行人,有的将矛盾对准法院、法官,这时干警们都要积极回应,给予情绪疏导。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57名利益关联人集体来到润州法院“讨个说法”。立案庭女干警们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一面安抚信访人员情绪,一边上报院领导,多部门协力应对,各负其责。最终,经耐心明理析法,解释工作,这批人员被成功劝回。

  记者了解到,润州法院立案庭2017年立案8872件,审理团队受理案件1386件,审结1390件(含2016年旧存),2018年1-6月立案庭立案5442件,审理团队受理1701件,审结1109件,其中物业受理188件,审结81件。这一国家级荣誉和上述数据与立案庭女干警充分发挥“半边天”的重要作用密不可分。

  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王蒙

  来源:2018年7月12日镇江日报9版


 
责任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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